首先由公共卫生科梅主任就控烟工作条例、控制吸烟场所以及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说明。梅主任强调室内公共场所及工作场所内禁止吸烟,同时要做好控烟工作的宣传,及时劝阻他人违规在公共场所吸烟。
周院长在会上传达了武汉市控烟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,对如何开展控烟工作提出了以下意见:一是提高认识,从自身做起;二是室内全面禁止吸烟;三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按照控制吸烟工作条例做好我院控烟专项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