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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公告

市新农合转诊定点医院住院起付线和报销比例调整如下:

发布人:农合办   日期:2014-08-12   点击次数:215470

 

说明:1.参合农民未办理转诊手续到市级转诊或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,或自行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予报销;
      2.评为“AAA”的医院比评为“AA”和“A”的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高5%和10%;
      3.本院评为“I类”“AAA(最优)”新农合定点医院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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